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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家稱成人性行為存在7種類型 可影響婚姻關係

性行為不僅是肉體上的歡愉,它還是表達自身性格特徵的一條基本途徑。最近,美國性學家朱迪恩·紐曼就歸納了一系列性學和心理學的研究成果,總結了人的七種不同“性”格。

北京陽光惠心家庭教育顧問有限公司心理諮詢師宋玉梅在接受《生命時報》記者採訪時強調,夫妻間對性行為的態度,房事時如何動作,如何反應,如何體驗等,都反映了彼此如何看待自身和配偶。弄清楚你屬於哪種“性”格,對於改善婚姻關係,提高性生活品質具有重要意義。宋玉梅以女性為例,詳細解讀了這些“性”格的特徵。

控制者(領導者)

案例:對生活中的其他事情,張小姐不在乎由丈夫發號施令,但在房事上,一定要她說了算:她發起,她指揮如何動作。

宋玉梅解釋,控制與被控制,或領導與被領導,在工作、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會體現,性只是其中一種表現。只在性生活時“發號施令”,說明女性把“控制”性生活作為其他生活、工作中“被控制”的平衡點。而那些無論何事都喜歡“控制”的女性要注意,凡事都主宰,久而久之會讓對方感到受壓迫,並且會剝奪對方作為主動者所能體驗到的歡樂。建議這類女性,讓丈夫時不時主宰床笫,可使雙方都體驗到主宰與被主宰的樂趣。

執行者(被領導者)

案例:小雪在性生活上,唯丈夫之命是從。丈夫說行房,不管她心中有何打算,都會欣然允諾。丈夫說要試一種新姿勢,即使她心裏不願意,也會放下己見,配合丈夫。

人人都有控制別人或被別人控制的需要,家庭生活中,有些女性甘願作為被主宰者。但要提醒的是,這並不意味著她們總願意被“控制”。取悅對方不代表必須壓抑自己,一旦出現不良情緒,這類女性應適當對他說“不”。

心靈至上者

案例:小梅覺得,性愛主要是愛情的一種表達,她很難想像去接受婚姻之外的性行為,甚至認為,即使在和丈夫做愛時幻想別的男人,也是一種背叛。

這類人在內心強烈渴望著柔情蜜意的性愛。如果感到丈夫僅把性愛當作身體的接觸和動作,會感到懊喪。對於心靈至上的女性,宋玉梅建議,她們應該知道,人類就是“神”與“動物”的結合體,性生活本身就有以生物學為基礎的本能需求。她們應該接納配偶有時會僅僅出於身體需要而過性生活,這是人們追逐快樂的表現。

實用主義者

案例:李小姐的丈夫一有機會就要和她過性生活,可是,帶著一個年幼的孩子,他們很難找到不被打斷的私人時間。李小姐心裏非常希望丈夫能速戰速決,“我根本不在乎自己有沒有性高潮,有時只是想和他有肉體接觸而已。”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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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否認,很多女性會只滿足於身體上的親密,而忽視了情感上的交融。但這往往是一種特殊階段內的表現,例如生活繁瑣、工作繁忙讓夫妻沒時間去多想“愛的真諦”。宋玉梅說,夫妻應該抽時間進行一次能相容兩種意義的性愛,或在一次充分的性愛後,享受幾次早晨或其他時間的“性速食”。

浪漫主義者

案例:麗麗非常強調性愛時的浪漫氣氛,特定的誘人燈光、動心的音樂、迷人的陳設、性感的內衣……她還要求丈夫的表現也得十全十美。

十全十美的性愛是一種追求,但每次都必須達到這種狀態,就會變得累贅。過度追求理想狀態可能讓另一方壓抑,難以滿足性的需求,不利於夫妻關係。對性愛持有這種態度的人,最好放下身段,讓浪漫與現實結合起來,讓配偶作為一個真實存在的人,而不是一種幻想物。

循規蹈矩者

案例:沈小姐經常被丈夫指責“沒激情”。她滿足於不變的性交姿勢,一切都是“好女孩”規規矩矩的樣子,更不用說主動提出性需求。

很多女性不想在性生活中變換花樣,時間久了,再美的事物都會有審美疲勞,只有“創新”和“多樣”才是不竭的動力。也許這類女性覺得在床笫方面表現得太有決斷力,就不那麼女性化了。但應注意,在性生活中總壓抑願望,會令人沮喪、有挫折感。

探險者

案例:雖然安娜對配偶很滿意,但總想嘗試新花樣。她不時與丈夫交換性幻想的內容,並試圖去實現某些情節。例如,她會說:“我們打開窗簾過性生活吧。”丈夫為難地回答:“我怕別人偷看。”她卻強調“這就是我要的效果。”

嘗鮮不為過,但不能影響對方。宋玉梅解釋,與伴侶同步嘗試新花樣,能為生活添彩、加分,但過於頻繁的創新和探險卻可能使伴侶疲於應付。此外,在表達上也應注意“分寸”,不要說“為何我倆不能做……”,而應說“若是咱倆做……,或許會很有趣。”

“對每個人而言,並不是一生只會固守一種‘性’格。”宋玉梅說,年齡變化、工作調換、生兒育女等,都可能影響“性”格。夫妻間最需要的就是在平等基礎上適時溝通。人們常說,婚姻就像鞋子,只有穿的人才知道合不合適。對自己“性”格類型的瞭解,以及如何使雙方和諧地配合,是獲得美滿性生活的一個重要因素。(生命時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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